暖阳映照在江面上,江水碧波荡漾,码头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合江县两地检法机关在江津区兰家坨油溪码头开展“川渝携手·共护长江”巡回审判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对江津区检察院起诉的两起跨川渝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宣判,并将4000余尾国家重点保护鱼种放流长江。阳光下,鱼儿们欢快地涌入清澈的江水中嬉戏,快速游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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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与合江县接壤,长江由合江县入境重庆,两地江河一脉相承,居民来往密切,共饮一江水。
2022年4月,家住合江县的冯某某等4人沿长江干流从合江县河嘴上水域到江津区沙溪口水域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共捕获渔获物234尾重4.54千克。上述捕鱼地点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
同年5月,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合江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组织引导冯某某等4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位于合江县的“川渝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增殖放流2.67万尾鱼种,实现了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
“此案并不是个例,为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两地共同开展跨区域法治宣传很有必要。”江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颖介绍道。
由此,两地检法机关组织开展了本次巡回审判暨增殖放流活动。除公开宣判、增殖放流外,检察官们在现场积极向围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等,进一步提升了当地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江津区、合江县两地检察机关以“河长+检察长”为抓手,在两地跨界的塘河流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寻求川渝两地跨界流域协同治理新路径。两院积极探索创新,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联合两地行政机关在塘河流域交界处划定“川渝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集中实施增殖放流、补植林木等司法生态修复活动,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目前,已集中执行川渝两地生态修复补偿案8件,实现补种林木70株、增殖放流鱼苗16万余尾。
“川渝两地同处长江上游,是休戚与共的生态共同体,肩负着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使命。”江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峰表示,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全方面协作,增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合力,进一步推动两地形成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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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楸
责编: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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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服务双城经济圈】江津:川渝检察机关同谱“生态协奏曲”,共护水清鱼欢岸美》